2020年3月4日上午,池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梅放先、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韩正德、市仲裁委主任张德安来池州市江苏商会走访调研,与池州市江苏商会会长王伟、秘书长袁建三就仲裁服务在池苏商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
池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梅放对商会支援全市抗“疫”工作的大局意识、奉献意识表示敬意和深深的感谢,并充分肯定了商会多年来在为会员单位维权所做的大量工作。据市仲裁委张德安主任介绍,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与法院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并且具有便捷、高效等优点,市仲裁委愿意为江苏商会广大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支援,解决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王伟对市工商联副主席梅放先、市仲裁委主任张德安与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一行来商会调研表示欢迎,并且表示池州市江苏商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发展仲裁事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在会员企业开展学习仲裁相关文件精神,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发挥商会人民调解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三优”池州,推动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