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包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沈昊、民二庭副庭长陈思远、行政庭副庭长张慧、行政庭法官助理宁小姣,合肥市交警支队安全教育学校三级高级警长梁越琪、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丁蕙莅临我会调研座谈。我会会长陆体才、副会长王军、法律顾问杨淼、副秘书长吉咸红,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副会长郑克菊接待了沈院长和梁警长一行。
 
   会长陆体才对沈院长和梁警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苏皖两地的经济概况及商会的发展历程、在皖江苏企业投资情况,商会在服务会员企业促进经济交流合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围绕依法合规经营以及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沈院长一行请教。沈院长一行对所提问题逐一详细解答。
 
  
   沈院长表示,商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通过强化共同的理念和目标,化解纠纷,平衡利益,增进团结,在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包河区法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今后将持续发挥司法服务职能,主动深入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梁警长介绍了目前合肥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建议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应在各地现已执行的法律法规中总结经验,希望行业加强自律,依法依规生产、销售和服务。
 
 
   双方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讨论交流。沈院长进一步了解商会的企业家们对法院的工作需求和改进的意见,以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并征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对法院的意见建议。陆会长表示希望包河法院能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双方表示今后应加强沟通协作,在双方频繁互动中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