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江苏商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相关事项的意见
关于安徽省江苏商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相关事项的意见
(11月26日筹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工作进展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安徽省江苏商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拟于12月份召开,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1、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2008年12月20日左右召开。
2、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地点:稻香楼宾馆主会场。
3、会员代表大会的会期半天、上午报到、下午开会。
4、会员代表大会的参会人员:各会员单位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法人派出的代表。
5、会员代表大会特邀代表:江苏籍的老领导、原则上拟作商会聘请的名誉会长人选。人员名单报省经协办同意呈黄岳忠同志审定。
6、会员代表大会特邀嘉宾:江苏省领导、安徽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经协办、省民管局的领导。安徽省浙江、福建、湖南三个商会的会长、和上海、广东商会筹委会的负责人。
7、会员代表大会拟请省经协办领导主持。经协办主办,商会筹备办协助组织实施。
8、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事项按原发展会员的途径,商请各市发改委、经协办、招商局协助,同时网上发布、传真、短信通知并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