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江苏商会给会员企业授牌的意见
首届会员大会印发文件
关于安徽省江苏商会给会员企业授牌的意见
(11月26日筹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本商会的章程、借鉴兄弟商会的做法,决定给会员企业授牌。
一、授牌类别:
1、安徽省江苏商会会长单位。此类牌不作会长、第一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之区分。
2、安徽省江苏商会常务理事单位。
3、安徽省江苏商会理事单位。
4、安徽省江苏商会会员单位。
5、监事会成员单位授牌,因监事会和理事会成员能交叉任职,监事会拟由若干名常务理事兼任,故授常务理事单位牌。
二、授牌时限:
原则上以一届为限,每年给新增会员企业在年会上授一次牌。
三、授牌规范:
1、每届制作一款,连任连授。
2、严格佩牌纪律,一经授牌不得转让、借代,要严格遵守商会章程,认真履行商会赋予的权利义务,为巩固发展商会尽职,为本企业成为合格的品牌企业争光。
3、连续二年不参加商会活动不交纳会费,或有其他违规违法的会员企业予以摘牌,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报上级和属地主管部门备案。
四、会前制作,首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请参会领导现场给副会长以上单位(含)授牌,因制作时限,其他单位视牌制作完成后再领取。
五、领取单位应主动缴付制作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