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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商会秘书处阅读 2451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商会建设,提升商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商会发展,根据章程规定,并经商会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12年度“杰出苏商”、“十大优秀苏商”、 “优秀会员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会员单位、在皖苏商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评选奖项设置
    2012年度杰出苏商
    2012年度十大优秀苏商
    2012年度优秀会员单位
    四、评选方式
   (1)会员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商会秘书处;
   (2)商会秘书处对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商会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秘书处的初评意见进行评审;
   (4)评出的名单在商会网站公示一周,接受大家监督。
    五、申报条件
    1、申报“杰出苏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商会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或在皖企业中担任主要职务的苏籍领导。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3)遵守商会章程,履行商会义务,积极主动交纳会费, 支持商会工作,积极参加商会活动,关心商会的建设和发展;
   (4)重视会员的团结,自觉维护商会的声誉;
   (5)在行业和区域中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6)带领本企业,并带动相关企业在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开发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7)在与政府紧密配合,积极引领行业健康风尚,推动行业共同进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8)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事业;
   (9)在其它各项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社会影响较大者。
    2、申报“十大优秀苏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商会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3)遵守商会章程,履行商会义务,积极主动交纳会费,参加商会的活动,关心商会的建设和发展;
   (4)重视会员的团结,自觉维护商会的声誉;
   (5)在行业和区域中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6)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事业。
    3、申报“优秀会员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商会正式会员单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3)单位有完善的经营和管理机制;
   (4)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
   (5)认真履行商会义务,积极主动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商会的发展和建设;
   (6)重视企业文化建设;
   (7)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时应提交的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
   (2)申报单位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申报表》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楚、端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3、会员单位申报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选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后,定为安徽省江苏商会2012年度“杰出苏商”、“十大优秀苏商”及“优秀会员单位”;由商会授予证书,并在相关媒体、商会网站和会刊上通报表彰、宣传。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与表格均可在商会网站上下载。望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2年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发至商会秘书处。电子文档发送至商会邮箱。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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