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二〇一四年会费的重要通知
尊敬的会员企业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江苏商会章程》的相关条款和首届第八次会长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收费标准调整和欠交会费、2014年应交会费的意见》之规定,请各位会员企业积极缴纳2014年度的会费及以前的欠缴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会费基本标准:
会 长:80000元 执行会长:40000元
常务副会长:20000元 副会长:20000元
常务理事:10000元 理 事:5000元 会 员:2600元
此金额为最低标准。如若,会员企业支持商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多缴纳则为贡献。对此深表感谢!
二、本年度会费收缴的时间要求:
会费是商会生存发展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保障,按时交纳会费也是每个江苏商会会员应尽的义务。商会的长足发展离不开各位会员的支持,集大家之力才能将我们江苏商会真正建设成为在皖江苏精英企业之“家”。鉴于今年正值商会换届,工作内容多,任务繁重,恳请各会员企业六月底前主动缴纳本年度会费,以前欠缴会费在2014年3月底前结清。如确有会员单位在六月三十日之前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交纳会费,可提前向商会提出缓交申请,经商会会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方可缓交。请予以理解支持为感。
三、会费缴纳的办法:
可采取现金缴纳、银行汇款等,汇款缴至商会账户为:
开户名称:安徽省江苏商会
账 号:176704702724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
无论何种途径和办法,我会将出具省财政厅制发的会费统一收据。款项到账,即开具收据(如需邮寄收据请注明)。
缴纳情况将视情及时做出通报,并在年底会员大会上通报。
特此通知。
安徽省江苏商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